为规范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第三十条第四款、《闽江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闽院教〔2017〕46号)第四十八条第六款的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我院拟对未经批准连续两周及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吴诗楠等3名学生(名单如下)作退学处理,现予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来信、来电、来访实名反馈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后上报学校进行学籍异动。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日至1月16日,共15日
联系电话:0591-83761628(教学办)/83761626(学工办)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溪源宫路200号大成楼422(教学办)/421(学工办),邮政编码:350108
附件: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序号 | 专业班级 | 学生姓名 | 性别 | 学号 |
1 | 2021级电子信息工程2班 | 吴诗楠 | 女 | 3212607208 |
2 | 2022级电子信息工程2班 | 邹庆生 | 男 | 3202603244 |
3 | 2022级物理学(师范类) | 陈雨翔 | 男 | 3222601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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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日